日前,四川省住建厅发布《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、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(第一批)》:
保温隔热材料类:限制使用浆料类保温材料;禁止使用采用六溴环十二烷作为阻燃剂生产的保温材料,B2、B3级保温材料。
同时,禁止使用饰面砖水泥砂浆粘贴工艺。
原文如下:
关于《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、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(第一批)》的公示
根据《建设部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》(建设部第109号令)、《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川建行规〔2022〕4号)相关要求,前期已按规定完成了公开征集、专家评审、复核遴选等程序,拟将以下技术列入《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、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(第一批)》,现予以公示,公示日期5个工作日(2022年9月22日至9月28日)。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、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可通过电话、书面方式向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处联系。
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22年9月22日
(联系人:郑尧天,联系电话:028-8552110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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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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